上海关于职业资格鉴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后续工作事宜

发布时间 : 2022-01-12 16:03:56 浏览量 : 530

上海关于职业资格鉴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后续工作事宜发布!可能还有同学不清楚,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,接下来一起随小编来看看吧!

(一)关于职业资格鉴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的调整事宜

根据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<国家职业资格目录(2021年版)>的公告》的要求,焊工(电焊工)职业资格鉴定项目不再纳入2022年本市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目录,市职鉴中心将不再组织实施其国家职业资格鉴定。工业机器人操作与示教等25个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也不再纳入2022年本市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目录,市职鉴中心将不再组织实施其专项职业能力考核。调整项目详见附件4。

对上述停止考核发证的职业资格鉴定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,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,培训机构在招生时,应书面告知学员培训后不再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、专项职业能力证书,并由学员签字确认。

(二)后续相关事宜

1、对于已申报并完成缴费的考生,如本人不愿意继续参加鉴定,鉴定费可全额退回;如本人愿意继续参加鉴定的,可安排其参加一次鉴定。

2、2022年1月15日之前开班的(以信息系统开班日期为准)以上调整项目学员,根据本人意愿可安排一次考试,并应于2022年1月20日经团体申报方式完成报名及缴费手续,之后不再受理相关鉴定申报。

3、参加焊工(电焊工)职业资格鉴定,部分科目成绩不合格且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参加一次补考。对技师(二级)、高级技师(一级)符合综合评审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参加一次综合评审,并应于2022年1月20日完成报名及缴费手续,具体鉴定时间由市职鉴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后通知。

4、原则上在2022年3月底前安排完成鉴定考试。鉴定考试合格的学员,符合补贴培训条件的仍可享受培训费补贴。

5、以上项目的申报条件、申报缴费、打印准考证、成绩及证书查询、证书领取具体操作事项仍按《关于<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>有关操作事项的通知》(沪职鉴中心〔2021〕5号)执行。

6、业务受理

(1)业务受理地址:天山路1800号4号楼1楼。

(2)业务受理时间:工作日上午9:15-11:15,下午12:30-16:30(节假日除外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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